注意細看疾控中心污水處理的管理細則
更新時間:2021-04-19 點擊次數:1434
我們知道疾控中心的污水相對于實驗室污水來源更復雜,污水中含有病毒、細菌、化學藥劑、有機物等污染物,因此
疾控中心污水處理問題變得尤為重要。如果直接排放對城市環境和市民健康存在潛在隱患,我們首先污水在預消毒池進行預消毒,經過處理后的出水再進行二次消毒,前端預消毒殺死水中大部分致病細菌、病毒,末端消毒進一步強化消毒效果。
為防止疾控中心污水的流失、擴散、疾病傳播,確保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,促進疾控中心污水處理達標排放,制定以下管理細則:
1、醫院內的醫療污水,都要經過醫院污水處理站作無害化的消毒處理并達標(醫院污水預處理排放標準),方能排向市政污水管網,嚴禁將未作處理的污水直接排放。
2、醫院污水處理設備的日常維護應納入醫院正常的設備維護管理工作,定期對設備、電氣及自控儀表進行檢查維護,確保處理設施穩定運行。
3、醫院污水處理實施應24小時運行,由專門人員操作運行。
4、建立健全運行臺帳制度,如實填寫運行記錄等數據,并妥善保存。
5、做好工作間的保潔工作,保持良好、潔凈的工作環境,每周對設備計量附件進行一次整體維護,每季度對設備進行一次整體維護,確保醫院污水處理設施的運行率、完好率大于95%。
6、按照相關規定,自覺配合上級主管部門的監督抽樣檢測,每季度不少于一次,要求所檢項目全部合格排放。